Wednesday, June 8, 2011

敌人

本来我是想要让人默默的淡忘这个Blog的,
所以我最近才没有什么去写。

或许这个Blog早就已经被遗忘了 =.,="

所以我才没有什么去写。

但是我想了想我最初的目的,
最初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(Blogger)的目的...

是要写出能够让我年老的时候一个个翻开来看,
然后大笑死掉的东西。
×我一来写Blog就有些过这个目的了
×好像也重复了几次

听起来很夸张,
但是说真的,
这样的死法总比:
1. 走在马路被忽然被不知道什么牌的车撞死
×无聊人的死法
2. 在医院吊糖水吊一年两个月还吊不死才死
×折磨性的死法
3. 放烟花的时候头被炸开保持站着的姿势死
×超劲爆的死法
4. 被Kira看上写在Death-Note心脏麻痹而死
×动漫化的死法

比起他们,
我回忆着我的人生,
看着看着死了,
我觉得很幸福。
×好吧,正常人不会去考虑要怎么死。

至少我的选择:
花了一身的时间写Blog,在身体快不行了的时候一点一点的看完自己的人生。

这样的死法可以有效达到的效果:
1. 戏剧性
2. 动漫化
3. 超劲爆
4. 自创型
5. 缓慢性
6. 很幸福

我决定了,
我要这样死,
如果我现在停止写Blog,
也就等于我停止了想死的念头!

...啊,好像不对,
正确来说是『想要“这样去死”的念头!』
×好像怎样讲都很奇怪?
×看的懂就好啦。

听说,
人在死之前会看到人生的跑马灯,
也就是回顾一生。

那么,
我像我应该会经过这个跑马灯2次。

也许是1.9次吧?
因为我十多岁才开始写Blog。

所以我会继续写,
不断的写,
一直的写,
努力的写,
勇敢的写,
常常的写,
尽力去写,
直到死为止!
×好像在诅咒什么东西酱 =.,="

我会克服我的敌人,
我“想死”最大的敌人,
也就是灵感 :]

就算有一天没有人在乎我的Blog,
我也依然写Blog,
我也依然是我,
我也依然是张威杰,
我也依然是Samson THE Chong。

Ps: 其实咧我本来开头想写我最近最大的敌人是青春痘。
可是忽然之间就越写越激动去 =.,="
如果有人看到睡着
我只能说
抱歉呗

这是留给以后的我看的 :]

Special Thanks to @ShiiQin ♥ ShiiQin 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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